各施工企业:
根据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府建[2007]177号)规定,“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每年需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受市住建局委托,我站决定近期开展2015年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7日至19日。
三、报名地点: 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综合室(市建设局大楼19楼1908室),联系电话:88572086。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学时。具体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68元/人,资料费52元/人。
六、培训内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附“2015年度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附件)及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通过市安监总站电子邮箱:传送)
2、缴交培训费时先到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财务室(1909室)开具缴款通知书后,自行到建设银行缴款。财务室联系电话:88566141。
3、资料费到市建筑信息中心(市建设局大楼附楼2楼)缴交,市建筑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8950451。
汕头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二0一五年八月四日